廣州市供水水質公示新方案27日獲廣州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9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
據了解,新方案是目前全國各大中城市中水質公布范圍最廣、指標最具體的方案。根據該方案,廣州將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市30間水廠全部106項指標,每月公布1次42項常規指標。
2011年,廣州市供水水質綜合合格率為98.94%,中心城區水質綜合合格率為99.97%,超過國家95%合格率的要求,市民實現了從喝“放心水”到“優質水”的飛躍。
但對比國家實施新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廣州市還存在少量未完全達標的水廠。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決定,所有水廠必須在2014年6月30日前進行改造,要全部達到新國標,不能達標的,將依法實施關停并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