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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冶金報》、中國鋼鐵新聞網小編從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印發的《關于開展鋼鐵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通知》(質檢監函〔2017〕66號)(以下簡稱“《通知》”)了解到,質檢總局決定開展鋼鐵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
《通知》稱,本次檢查工作自2017年7月至9月底進行,并以熱軋鋼筋產品、軸承鋼產品獲證企業為檢查對象,從已獲證企業中隨機抽取100家進行監督檢驗。監督檢查的產品具體范圍包括: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含熱軋帶肋鋼筋和熱軋光圓鋼筋;軸承鋼材含軸承鋼圓鋼及盤條、軸承鋼鋼管、軸承鋼鋼絲。《通知》還稱,對于在本次監督檢驗中被判為不合格和拒絕監督檢驗的企業,由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復查不合格的,依法撤銷其生產許可證,并報地方政府關停。
具體通知如下——
關于開展鋼鐵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的通知
質檢監函〔2017〕66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化解鋼鐵過剩產能有關精神,根據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等23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做好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的意見》(發改運行〔2017〕691號)”和《質檢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生產許可證管理淘汰“地條鋼”落后產能加快推動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工作的通知》(質檢辦監函授﹝2017﹞427號)要求,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決定開展鋼鐵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作,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內容
本次獲證企業監督檢驗工作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帶肋鋼筋產品審查部和有關技術機構組成聯合檢查組,自2017年7月至9月底對隨機抽取的鋼鐵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開展證后監督檢驗,主要是根據生產許可證有關法律法規和產品國家標準要求對企業生產的產品進行檢驗。
二、監督檢驗范圍和依據
(一)企業范圍
本次獲證企業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以熱軋鋼筋產品、軸承鋼產品獲證企業為檢查對象,從已獲證企業中隨機抽取100家進行監督檢驗。
(二)產品范圍
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含熱軋帶肋鋼筋和熱軋光圓鋼筋;軸承鋼材含軸承鋼圓鋼及盤條、軸承鋼鋼管、軸承鋼鋼絲。
(三)監督檢驗依據
本次監督檢驗依據《產品質量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續監管規定》、《建筑用鋼筋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軸承鋼材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鋼筋混凝土用鋼》、《高碳鉻軸承鋼》等國家標準。
三、組織實施和結果處理
(一)組織實施
一是在本次監督檢查工作中,總局監督司委托帶肋鋼筋產品審查部為鋼鐵產品獲證企業監督檢驗牽頭單位,負責制定鋼筋混凝土用熱軋鋼筋產品、軸承鋼材產品獲證企業監督檢驗具體實施方案和計劃,以及具體協調和技術支撐工作。
二是聯合檢查組由被檢查企業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省級部門指定的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工作人員擔任組長,審查部派出的專家擔任副組長,其他檢查組人員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產品審查部酌情派出;聯合檢查組負責企業生產產品的抽樣和封樣。
三是帶肋鋼筋產品審查部根據情況選取部分生產許可證發證檢驗機構對聯合檢查組抽封的產品進行檢驗。
(二)結果處理
根據《關于做好2017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工作的意見》(發改運行〔2017〕691號)要求,對于在本次監督檢驗中被判為不合格和拒絕監督檢驗的企業,由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復查不合格的,依法撤銷其生產許可證,并報地方政府關停。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帶肋鋼筋產品審查部在工作實施中要充分聽取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技術機構的意見,具體方案和計劃要與當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溝通一致,報監督司同意后實施;監督檢驗結果要及時向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和企業反饋,并于2017年11月初上報有關工作總結。
(二)各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高度重視,將本次監督檢驗工作做為化解鋼鐵行業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重要措施,履行好組長單位職責,做好相關行政執法和證后監督管理工作。
(三)各承擔本次產品質量檢驗任務的發證檢驗機構要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如實反饋有關檢驗結果;對于存在弄虛作假、以檢謀私行為的,一經查實將取消發證檢驗資質,并向有關部門通報。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本次監督檢驗名義向企業和檢驗機構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