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7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了《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 1 部分:發射》征求意見稿,本部分將代替 GB4343.1-2009《家用電器、電動工具和類似器具的電磁兼容要求 第 1 部分:發射》,并將繼續保持為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
GB4343.1 是一項涉及保護電磁環境的標準,其目的是針對家用電器、電動工具、電動、電子玩具和類似電器的無線電騷擾電平建立一個統一的要求,確定騷擾限值,描述測量方法和使運行條件和結果的分析標準化。
GB4343.1-201X 與 GB4343.1-2009 主要差異
1.1,增加通過感應炊具的射頻發生器實現的器具和電網供電和電池供電雙電源設備;
規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引用標準 GB/T6113.104 - 200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第 1-4 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輔助設備輻射騷擾 (CISPR 16 -1-4 : 2007, IDT)
GB/T 6113.203-2008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第 2 - 3 部分: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方法輻射騷擾測量(CISPR 16-2-3: 2006, IDT)
GB/T 6113.402-2006 無線電騷擾和抗擾度測量設備和測量方法規范第 4 -2 部分:不確定度、統計學和限值建模測量設備和設施的不確定度(CISPR 16-4-2 : 2003, IDT);
由于標準體系的變化及我國對應 CISPR16 標準的制修訂情況,對本部分中所有關于的 CISPR16 標準進行了重新引用;
3.24,對時鐘頻率的定義描述;
3.25,對電池供電設備的定義描述;
3.26,對電網供電設備的定義描述;
刪除 GB4343.1-2009中的表 3,增加了表 2b 和 4.1.2.2;
4.1.2.3,增加了電網供電設備和電池供電設備限值的應用;
6.2.1,增加在電源引線上的測量程序的布置要求;
7.2.2,增加電池供電設備運行條件;
7.3.1.3,增加咖啡研磨機和咖啡機的運行條件描述;
7.3.4.15,增加電飯鍋的運行條件描述;
修改7.3.6.1,增加“C類玩具應滿足30MHz—1000MHz限值要求求”和“4.1.2.2(輻射騷擾)”
修改7.3.7,注:30MHz~1000MHz頻段內的限值不適用7.3.7.1至7.3.7.3提及的裝置,其只引起斷續騷擾(見 4.2.1 );
增加7.4.1.6的標題“輻射發射的限值適用于30MHz~1000MHz頻段”;
增加 8.3.1 的評定的評定方法;
修改 8.3.2,對部分方法進行重新描述;
增加“9 輻射發射的測量方法(30MHz~1000MHz)”和“10 測量不確定度”。
增加圖 10 和 圖 11;
增加附錄 B 感應炊具的要求;
增加三個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