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廠是對大氣污染貢獻率較高的重點行業之一 。因此對鋼鐵行業提出了針對性的減排方案,并予以實施、監督。在粉塵污染排放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有組織排放方面:加強源頭控制,以達到超低排放為目的,并且在需要管控的設備中安裝自動監控設施,與市生態環境局聯網。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燒結(球團)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在基準含氧量16%(18%)的條件下不高于10mg/、35mg/、50mg/m3;煉鐵、煉鋼等其他工序污染物排放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10mg/m3、50mg/m3、200mg/m3的標準。
無組織排放方面:主要是對鋼鐵企業散狀物料存儲場所、上料地坑、皮帶落料點、破碎篩分設備、散狀物料轉運、除塵灰卸灰點等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源開展治理。并對鋼鐵企業全面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和監測、無組織排放管、控、治一體化智能平臺搭建。要求改造后的鋼鐵企業在主要無組織排放源周邊1米處,顆粒物濃度小于5mg/m3;經收集處理后的顆粒物改為有組織排放且濃度小于應10mg/m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