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類
1、申報企業或單位慨況 2、質量管理體系方框圖 3、企業或單位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4、主管質量負責人學歷及簡歷復印件 5、質量管理人員學歷及簡歷復 6、經營場所、倉庫周邊環境平面圖 7、經營場所、倉庫布局平面圖 8、質量管理機構負責人簡歷(注:同一法人在同一縣有多家經營門店,設立質量管理機構的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9、企業實施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自檢報告 10、獸藥經營許可證復印件(注:新建企業不需提交該材料) 11、營業執照復印件 12、授權經營委托書復印件(注:經營獸用生物制品企業需提交該材料)
二、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文件目錄
A、規章制度 (一)獸藥GSP人員職責目錄 (二)獸藥GSP制度目錄
B、獸藥GSP程序文件
擴展資料:獸藥經營企業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第十條獸藥經營企業的人員必須符合《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的規定。 第十一條獸藥經營企業必須有與經營業務相適應的營業室、庫房、貨架、貨位、柜臺等,不準在露天存放藥品。 第十二條營業場所和庫房應整潔衛生,并有消防安全設施。藥品的堆碼、存放和陳列要整齊。 第十三條獸藥的存放和保管場所,必須符合各類藥品的理化性質要求。應有防污染、防蟲蛀、防鼠、防塵、防潮、防霉變等設施。需避光、低溫貯藏的藥品,應有專用設備。特殊管理的藥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要備有標準化的計量器具、清潔的售藥工具和包裝物料。 第十五條獸藥經營企業必須建立《獸藥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八條規定的制度。